题目类型:
问答题
题目内容
在1994年实行“分税制”改革前,“分灶吃饭”的财政包干制虽取得一些成效,却不能消除传统体制弊病的症结。这种财政包干体制强化了地方封锁、地区分割的“诸侯经济”倾向,客观上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膨胀。同时使得国家财力分散,地方缺少必要的设税权和稳定财源,中央则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主动权。
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,90年代初期,中央及财政部门明确了实行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的改革思路,并在1992~1993年进行了分税制的试点。1993年6月前后,党中央、国务院针对经济过热、结构失调、泡沫经济滋长和金融秩序紊乱等问题,明确提出实行“加强宏观调控”的方针,同时,也做出了在1994年出台财政、税收等方面重大改革的决策,决定实行分税制改革。
1994年建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,带有强烈的制度创新性质。改革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之间(主要是中央与省级之间)的财力分配关系,大大淡化了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控制,为政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、正确发挥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职能作用创造了条件。
简述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。
正确答案
预算管理体制的分税制改革是在1994年与工商税制改革同时并行的,两项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。改革进一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,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,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。
分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(1)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,促进国家财政税收收入合理增长,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。既要考虑地方利益,调动地方发展经济、增收节支的积极性,又要适当增加中央财力,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。
(2)合理调节与分配地区之间的财力的差异。既要有利于经济发达地区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,又要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,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老工业基地的改造。同时促使地方加强对财政支出的预算约束。
(3)坚持“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”的原则。中央税、共享税以及一些重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都要集中在中央,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,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。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,实行分级征管,中央税和共享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,共享税中的地方部分,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,地方税由地税局负责征收。
(4)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。在明确改革目标的基础上,办法力求规范化,但必须抓住重点,分步实施,逐步完善。
(5)分税制改革既要借鉴国外经验,又要从本国实际出发。